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维他命09 April 近期人像小结09 März 转了一圈~~下午睡觉起来,兴致大发,把几个好友的space都转了一圈,恍如隔世。离开半年,连msn都很少上来,似乎有种躲避的味道,躲避思念从前忙碌生活的影子。自己的space当然也是人烟罕至了,自己都不来,怎么还可能有脚丫子伸过来呢。回家半年,与之前唯一没有变化的,是angelina的邮件。每每打开邮箱,有可能看到几十封的mail,也成为我一段时间必不可少的消遣。或许是人大了,心也渐渐封闭了。回来半年,没有结交新的朋友,所以一直形影相吊。朋友不贵多,所以有几个就好,即使我们身隔两地。年前以为angelina会过来厦门,可惜没有见到。真的很想你。虽然我们见面也不会聊啥,这样坐着,就很好了。
本来以为即使环境变了,还是可以坚持自己,但是发现很难。本来以为大彻大悟了,想通生活不能只为了自己开心而活着,为了父母开心而活着是做子女的本分,但是发现现在的自己,更象是父母身边的宠物,取悦了他们,是否可以取悦自己呢。开始胡言乱语了,脑子一片空白。是的,空白,这半年的思想总结,只有这简单的两个字,其他再也写不出来了。。。。。。
13 Juli 女人,你不该是软弱的代名词 又是一个无眠的夜晚,拿着遥控器无聊地转了一台又一台。无意中,看到了一个貌似闹剧的民事案件。
女主人公:暂且代号翠花,背景:文盲,家庭妇女,无经济收入
男主人公:暂且代号陈世美,背景:文化程度不详,保险公司业务员,有十几万存款,有一套商品房,两辆轿车。
故事梗概:翠花与陈世美为合法夫妻,恩爱十几年,上有一卧床的老母,下有女儿一双。平日里,翠花在农村老家作农事及照顾家里老幼。陈世美在县城上班,每逢节假日返家看望。邻里都很羡慕其和睦生活。
一日,陈世美返家,声称要与翠花离婚,理由是想要一个儿子。翠花不从,于是陈世美骗其说两人办理假离婚,生下一子后复婚。翠花顺从,并答应帮丈夫一起欺骗法庭。数日后,翠花作为原告,向法院提出离婚。翠花大字不识一个,陈世美请来自己亲舅舅为翠花作律师,并且在提交的材料中写成两人关系为同居未正式登记,只有一个女儿。当双方协议“离婚”后,陈世美卷走家中所有财物,与城里的相好另筑新巢。翠花顿悟被骗,身无分文,又必须养活两个女儿,于是到县城跪求丈夫回心转意,遭到一顿毒打,无果。遂经人指点,以重婚罪将丈夫告上法庭。陈世美被判一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。
节目至此,渐进尾声,最后一个镜头,却是翠花带着两个女儿到狱中探望陈世美。旁白这样说到,她希望丈夫看在两个女儿面上,能回心转意,与她重归于好。看完这个被制片人称为“危险游戏”的民事案件,我的心酸酸的。或许,生活的不公使翠花在这场婚姻的开始就处于一个弱者的位置,一个附属品,靠丈夫养活。于是,当支撑这个家庭的人绝情离开的时候,她除了无助,无所适从。虽然无法指责她,为何当初不自立,而要靠一个男人生活,因为命运可能使她注定要扮演弱者的角色。但是,翠花的遭遇告诉我们这样一个真理。女人,永远都不能让自己成为一个弱者,成为男人的附属品。如果你的经济不能独立,那么,你的人格也同样是别人施舍的,而不属于你自己。正如翠花,如果她经济能独立,抛开一切感情因素,她会一而再,再而三地希望那个已经背叛了她的男人回头吗?
当世人都在异口同声地指责与唾骂城市美的移情别恋、抛家弃子时,还有千千万暂时还在幸福中的翠花们,该是考虑点什么的时候了。
09 Juli 非正常人类 当民法老师在解释滥用代理中的“自己代理”这一个名词定义时,举了这样一个例子:一天宋江委托李逵买一把斧头。李逵心想,我有两把斧头,卖给哥哥一把好了。市面上一把斧头是一两银子,而李逵卖给宋江十两银子,这种行为就属于“自己代理”,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宋江的利益。但是有同学提出了异议,说李逵是个愚忠,他最后被宋江毒死时都无一句怨言,怎么会卖给宋江十两银子一把斧头呢?!于是故事又被改成了这样:宋江委托李逵买一把斧头,李逵心想,我有两把斧头,就卖给哥哥一把。市面上一把斧头是一两银子,李逵卖个宋江一钱银子。他同样构成了“自己代理”。但他并没有损害了宋江的利益呀,怎么也算犯法呢?于是民法老师在此时给出了一个意料之外却也是意料之中的答案。“在这个时代,像李逵或是雷锋这样的人都不属于正常人。正常人都是要维护自己个人利益最大化的。法律只对绝大多数的人做出规定,而不可能对极少数特殊情况做出规定。”
虽然这番话明显是客观的,依据实际的,但难免在一阵笑声之后涌起一丝悲哀,为努力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的众生们。多年后,雷锋之流的人,很可悲地成了法律工作者口中的“非正常人类”。 08 Juli 又见安妮
07 Juli radio
09 Juni 雏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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